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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48年,59岁的孟德斯鸠匿名出了本《论法的精神》。为它准备了整整二十年,卖掉世袭职位,游历欧洲,光在伦敦就住了近两年。 这书一出来就炸了。两年重印22版,伏尔泰叫它“理性的法典”,罗马教廷直接把它扔进了禁书目录。后来美国宪法和法国人权宣言,都藏着它的影子。 他没把法律当成天降神谕,而是从各国的气候、土壤、风俗里去抠法律的“精神”。他把政体分成三种,还打了个比方:共和靠品德,君主靠荣宠,专制靠恐惧。原则之于政体,如同发动机之于机器。 最狠的是分权。他看透了权力天然会扩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