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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最近关于尊界汽车刹车踏板断裂的讨论中,有一种观点非常流行,就是认为只要车企符合了国标,即便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也可以豁免召回义务。 这是种看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,坚定这种观点的人,就是法盲。 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对缺陷汽车产品,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;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,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。” 那么何为“缺陷汽车产品”呢? 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第三条:“本条例所称缺陷,是指由于设计、制造、标识等原因导...